退款了又收到货是谁的责任呢

关于退款了又收到货是谁的责任呢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退款了又收到货买家应当退回货物。
退款成功后又收到货,如果不退回属于不当得利。
不当得利,是指没有合法依据,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。
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,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(受害人)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,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,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。
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
第九百八十五条,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
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
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