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和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,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:
(1)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、放弃债权担保、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;
(2)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;
(3)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,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,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。
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)
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
日期:2024-04-28 律师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下一篇:暂无
相关推荐
- 2024-04-281有人欠50000多2年了不还网上起诉流程
- 2024-04-272对违停处罚不服怎么申诉
- 2024-04-273无证驾驶怎么放出来了
- 2024-04-274夫妻一方赌债离婚如何承担,法律是如何规定的
- 2024-04-275关于赡养费支付问题,是否可以考虑断绝亲子关系?
- 2024-04-276河池征收可以如何给安置费
- 2024-04-277什么是连带债务和共同债务
- 2024-04-278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要征得股东同意吗
- 2024-04-279公伤。公伤赔偿
- 2024-04-2710微信被骗1800能立案吗
- 2024-04-2711口脚第二节耻骨骨折,能评工伤级别吗
- 2024-04-2712员工在公司宿舍意外死亡算工伤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