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聘金在离婚情况下的返还问题

关于关于聘金在离婚情况下的返还问题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关于聘金在离婚情况下的返还问题
关于聘金在离婚之际是否必须归还男方这一问题上,实际上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硬性规定。
聘金实质上可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彩礼进行理解和诠释。
若男女双方在已经完成了婚姻合法手续注册的情况下,却未能真正共度时光,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聘金便有可能被要求予以返还原主张方。
此外,若男方在婚前主动给出的聘金使自身的生活陷入困境,在特定的离婚案件中,他同样有权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。